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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核实开发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这五证,最主要的是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证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这也是你将来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所在。
二、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就是说一定要确认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
三、公摊面积:
不应该计入的包括有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作为入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在商品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合同中应该说明分摊了哪一个部分,是经过那一个地方批准和分摊面积的数额。
四、面积确认以及面积差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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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中明确说明了,如购买的商品房有面积差异,合同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3%是个分水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要么同开发商协商!所以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说明后,才能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这就是购房签合同陷阱需要注意的问题。
2018-03-23 07:2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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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些购房签合同陷阱
陷阱
一:手续不全以小利引诱购买
一些开发商在未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进行所谓的内部认购。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买房人很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自认为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这种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一旦出了问题,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因此,购房者在决定签约之前,应在售楼部认真查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陷阱
二:补充合同上开发商暗做手脚
目前的购房合同,基本上都是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虽然如此,购房者切莫掉以轻心,一定要注意查看合同及补充件上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有些开发商在合同文本及补充件上,事先已填写好内容,这里面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比如说,开发商违约应付的利息是总价款的月万分之三,而购房者违约要付的利息却变成了日万分之三。因此,一旦发生此类情况,买房人一定要坚持提出自己的意见,以免日后的麻烦。
陷阱
三:合同空白条款藏玄机
开发商交给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往往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约定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陷阱
四:签合同前要你先交定金
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诚意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开发商责任方面,举证困难。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陷阱
五:交房日期故意模糊不清
开发商因资金不足或工期拖延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往往在预售合同上大做文章,比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2018-03-23 07:17: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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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注意一下陷阱:
陷阱
一:中介公司将《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合二为一。
陷阱
二:中介公司故意不履行解释居间报酬所对应的具体含义的义务。
陷阱
三:中介公司故意以口头形式作出部分承诺。
陷阱
四:中介公司诱使购房人签订规避中介公司责任与风险的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
(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
(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2020-12-02 01:29: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