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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因贩毒的事件进过看守所但是罪名没成立,是朋友诬告的,现在我想出国,护照签

ask****880 山东-聊城 毒品辩护咨询 2018.03.22 15:45:55 71人阅读

您好,我因贩毒的事件进过看守所但是罪名没成立,是朋友诬告的,现在我想出国,护照签证能通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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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咨询公安机关

2018-03-22 16:38:58 回复
地区:山东-聊城 咨询解答:2793条

应该能通过

2018-03-22 15:46:2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贩卖毒品的嫌疑人进后就会被羁押,在羁押期间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而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第九条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劳动改造机关,人民、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第十条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容易出现冤案、错案,因此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且现在审讯有全程录相。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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