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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我的作品被抄袭了那法院著作权诉讼流程是什么

唐** 江苏-扬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3.19 15:01:33 1089人阅读

我是一名作家,经常在网上发表一些作品,最近几天,看到了和我类似的作品,就怀疑作品被抄袭了,那么法院著作权诉讼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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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案件起诉须知
  
一、起诉状应具备的要素
  原告在起诉状中除了应具备一般民事起诉状的要素外,尚应特别注意详细陈述关于被告行为侵犯原告著作权的法律意见,包括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抄袭、复制、改编等等,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何种著作权权利。必在时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与被告的作品进行详细的对比分析。
  原告应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应有《著作权法》上的依据。
  
二、原告起诉应提供的基本证据。
 
(1)主张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载体。文字作品应提交书刊,未发表过的应提交原稿;摄影作品应提交照片;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应提交该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录像带、碟片;软件应提交软、硬盘、文档等等。
  
(2)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证据。由于著作权的无形性,著作权与著作权的载体是不同的。
  
1、原告自己创作而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或单位依法对职务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证据。
《著作权法》第11条 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有原告署名的作品,是原告享有著作权权属的最重要证据。没有原告署名的作品,原告应提交证明其为作品创作者的其他证据。
  职务作品中单位依法对作品享有部分著作权的,应提交该作品系作者为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而进行创作的证据或《著作权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证据,包括单位的任务书、单位的物质投入、作者与单位的合同等。
  
2、通过某种途径从著作权人处获得著作权中部分权利,包括从原始著作权人及从继受取得著作权人处获得著作权的证据。继受取得的途径包括合同、继承、受遗赠等。原告主张继受取得著作权的,应提交上家即合同的另一方、被继承人、遗赠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和自己已从著作权人处获得著作权的证据。
 
(3)被告侵权行为的证据。
  
1、被侵权作品的载体,如侵权书刊、软件、照片、电影、电视、录像等。
  
2、被告系侵权行为人的证据,如侵权书刊、软件、照片、电影、电视、录像等作品上被告的署名、被告销售侵权作品的发票,等等。
 
(4)确定赔偿数额的证据。
  如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的证据;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的证据。原告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的证据

2018-03-19 15:0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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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下就是法院著作权诉讼流程
(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
(3)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
(4)选择管辖法院
(5)起诉前的措施:作为原告应考虑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
(6)立案、准备开庭
(7)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2018-03-19 15:02:33 回复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第
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
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论文抄袭亦称论文剽窃,《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权司[1999]第6号)中,将“抄袭”定义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毕业论文是是著作权保护的,可以先告知你舍友,后报警,上诉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抄袭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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