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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多长时间才能拿到判决书啊?

梁* 四川-巴中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3.16 18:16:57 10771人阅读

二审已经开庭审理后了,但是判决书快3个月了还没有下来,二审法院多长时间才能拿到判决书啊?谢谢,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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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3种情况不计入审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再审期限 原先是一审的,适用一审,二审的适用二审,注意这和刑事审判的再审不一样。

2018-03-16 18:3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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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1、二审开庭后下判决书是没有具体的时限,但是有明确了整个审理理过程的时限。我国诉讼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二审是否维持原判要看一审的审判是否正确,如果一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未违反程序,则会维持原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020-12-01 23:56:00 回复

你好,法律关规定一审的程序6个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判决下来,会有15天的上诉期,如果你不上诉的话,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你就得执行,不执行的话将会导致的强制执行。如果过了上诉期的话,我们要想重新审判的话,只能具备再审的法定事由:那就是你能提出新的证据,新的证据足以影响先前的判决。如果没有心证据或是的程序不存在瑕疵的话,这个案子一般就算定下来了。上级不会再受理再审。法律之所以给你15天的上诉期,就是给你上诉的权利,在这期间内,你不行使的话,只能说是你自己放弃你的权利。法律给了你救济程序,但你没有珍惜。
要想再审的话,
1、找出新的证据。
2、找出程序存在瑕疵的地方。比如,该回避的没回避,合议庭有枉法裁判的嫌疑等等。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符合本法第五十二三条规定的,人民应当在接到状或者口头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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