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因监护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监护权
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2、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3、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4、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违法生产、设备、储存,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使用: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行使以下职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经营;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调阅有关资料;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经审查同意,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应当责令立即排除,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使用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工作而制定的法律。第十六条规定:各级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上级可以办理下一级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确定。第十七条规定:上级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管辖,也可以将下级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管辖。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管辖。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