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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添加西地那非。销售金额30万左右。属于从犯。能判缓刑吗?罚金会有多少
符合法定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刑法》对缓刑条件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n
很高兴为您回答有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标准的问题,下面具体介绍一下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如果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一般情况下会在五年以下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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