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外地户口在上海高考条件的问题,上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考:
1.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至2014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人员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其子女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报考。考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准。
2.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至2014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人员,其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3.本市户籍人员的生育子女或本人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至2014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学生,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参加过2013年本市中招报名),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其中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学生逐年过渡到2017年起须满3年。
户籍不在上海的都不能在上海参加高考,有些重点高中会招收外省市学生的,如果你考进去的话可以以本地生源的身份参加高考
2014年8类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为:
(
1)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至2014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人员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子女,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
2)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至2014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人员的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
3)本市户籍人员的生育子女或本人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至2014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学生,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参加过2013年本市中招报名);
(
4)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的子女,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
5)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
6)属在沪台胞,、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的学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
7)持《外国人证》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
8)持外国护照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高考: 上海市教委于11月15日公布了沪教委学[2013]62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就2014年非上海户籍学生报名参加三月份自主招生考试及五月份三校生考试给出了明确的报名条件。同济科技三校生高复为大家进行简单概述: 62号文件就报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的报名条件进行了规范及细化,其中最主要的是文件中的第一条报名条件中第四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中给出的满足所属条件的三校生可报名2014年3月自主招生考试及5月三校生高考。具体提供材料及是否满足条件请参考附件中《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62号以及《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13〕40号文件原文。 关于非上海户籍且父母任意一方所持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积分要求的学生在满足62号文件中第四条其他报考要求中第四项所属内容时也也可报名3月自主招生考试及5月三校生高考,文件第四条第四项原文如下: 考生为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的毕业生,只可以参加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其中应届毕业生还可参加5月份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录取。 62号文件附件中同时明确,持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同住子女曾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且被本市中职学校录取具有学籍的应届生能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专科录取,历届生能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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