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黄石法律咨询 > 黄石家事纠纷法律咨询 > 我想了解亲子关系断绝前提条件,我想起诉断绝

我想了解亲子关系断绝前提条件,我想起诉断绝

ask****677 湖北-黄石 家事纠纷咨询 2018.02.27 23:00:21 141人阅读

我想了解亲子关系断绝前提条件,我想起诉断绝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黄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黄石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83083条

有没有什么断绝亲子关系的说法吧

2018-02-27 23:01:24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热门推荐: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彩礼起诉离婚程序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存在的,不是当事人随意说断绝就能断绝的。但实践中,有的人可能对此不是很清楚,因此就在咨询要是双方断绝亲子关系后,还能否继承遗产这个问题。接下来,小编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断绝亲子关系能否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血亲关系无法解除。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属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权起诉要求继承。但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因此,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有权起诉要求继承遗产,但法院可判决不分或少分。
二、断绝亲子关系协议是否有效?我国法律目前不认可这种“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它是无效的。
(1)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血缘关系属于身份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2)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因此,断绝亲子关系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作为子女仍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三、丧失继承权有哪些情形?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受《继承法》第七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丧失继承权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判决书的形式。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了。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因此即使当事人之间说了断绝亲子关系,在法律上面也是无效的。因此,日后一方去世的,另一方也是能够作为其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其遗产的。当然,能够继承遗产也是有条件的,首先是继承人不能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不然的话,日后也是无法继承遗产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三亚律师。

2019-01-20 08:44:48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不能登报声明断绝亲子关系
所谓的断绝母子关系只是当事人主观认为,从法律上来讲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可能通过法律行为来断绝的。
1、母子关系属于事实关系无法断绝。
2、支付未成年人抚养费是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的法定义务。
所谓的登报声明解除亲子关系在我国民间常常是一时气愤之下的行为,亲子之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无法通过此种方式解除的。
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两大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其特点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不允许解除的。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关系。其特点为: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您好,在法律上是没有断绝亲子关系这种程序的。

法律上不支持断绝血亲父子关系。亲生父子关系是无法通法律的方式断绝的,因为这是事实关系,不是其它的法律关系可以说通过协议,公证这类似的法律行为来解除。即使双方写了一个合同,说从今天起,我们断绝亲生父子关系,这个合同也是因为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而无效的。 相反,养子女、继子女关系,则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解除。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同居关系
18045人阅读

同居的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今天为的大家介绍同居关系的有关内容,那么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条件有哪些,同居关系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同居关系的认定条件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供养亲属
16633人阅读

什么是供养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哟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解读亲属抚恤金年限是多久,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有哪些,以及供养亲属证明规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农合缴费标准
50907人阅读

农合,也就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一项福利政策,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农合缴费标准相关知识,那么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福建省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河南省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伤残军人抚恤金规定
1131195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知识,那么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内容,民政部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具体规定,以及最新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呢,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
39856人阅读

说明:自《民法典》正式施行起,《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废止失效。关于原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律图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百科栏目为您做了整理,并整理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