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教唆犯和帮助犯有什么区别联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教唆犯是以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确立的,所谓教唆犯就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帮助犯是“正犯”、“实行犯”的对称,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教唆和帮助的行为,有的时候可能成为共犯,间接正犯如教唆未满10岁的孩子去盗窃。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具体的要看案件情形判断。在刑法分则里,有些帮助教唆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如传授犯罪方法罪,本身就是教唆的行为。
需要什么帮助
只要法定继承人提不出证明受遗赠的人曾明确表示放弃遗赠的证据,都视为接受遗赠。没有必要要书面的文件送达法定继承人。
也就是说,想要说明受遗赠人没有接受遗赠,是要法定继承人去举证,受遗赠人明确申明不接受遗赠的!
当然同时,受遗赠人必须提出遗赠人要把财产遗赠给他的证据!也就是遗嘱,而且最好是公证过的。
如果你不放心的话,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的。但是法定继承人照样可以不承认,正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才不需要遗赠人举证自己接受了遗赠,而是要法定继承人举证遗赠人没有接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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