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当中一直执行着不同的标准,而且根据这两个标准计算出来的赔偿金数额相差甚远,因此有关“同命不同价”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但是争论归争论,从我国目前的立法来看,这种现象在我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短期内不可能作出彻底改变的情况下也将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目前,对于失地农民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也仅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经出台过失地农民比照城镇标准计算有关赔偿的司法指导意见。
庭上,对作为失地农民的李某的有关赔偿,是应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还是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来进行计算的问题,成为了本案的争议焦点。以土地耕作为生的人才能称其为农民,而李某的生活已融入了城市。虽然从目前的立法上来讲,并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具体的条文明确规定过失地农民可以比照城镇居民的标准来计算伤残赔偿金,但从我国民法所确立的“公平原则”出发,这在法律上并非没有依据。
2018-02-20 12:08:1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关于失地农民出车祸赔偿是按照农村标准还是按照城镇标准赔偿,主要是根据伤者的户籍所在地、主要收入地和经常消费地而定。
一般而言,农村户口的受害者按城镇标准计赔主要基于两个要素,一是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居住生活在非农村区域达一年以上。
(二)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018-02-20 12:06:1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关于失地农民出车祸赔偿是按照农村标准还是按照城镇标准赔偿,主要是根据伤者的户籍所在地、主要收入地和经常消费地而定。一般而言,农村户口的受害者按城镇标准计赔主要基于两个要素,一是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居住生活在非农村区域达一年以上。
(二)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020-11-05 01:52: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