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自然债务区,是指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干涉的借贷利率区域,具体是指年利率在24%-36%的利率区间。
民间借贷利率的“两线三区”:
1.
第一根线:就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即年利率24%;
2.
第二条线:就是年利率36%,年利率超过36%以上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3、上述两条线划分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
4.自然债务区就是指年利率在24%-36%的区间,这一区间的利率标准,如果当事人自愿达成合意,自愿履行,不会干涉;但是,如果双方就这一区间的利率有争议,债权人依据合同向人民要求保护这个区间的利息,人民是不予法律保护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主债务人又称第一债务人,是直接承担票据付款责任的人。
2、第一债务人(主债务人)的内涵: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及保付支票付款人都是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的对象。当持票人按照规定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时,付款人应按票据记载支付票款,履行应尽义务。随着主债务人的付款,所有的债务人的责任均告解除,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归于消灭。
3、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在履行票据义务(主要是向权利人付款)的次序是不同的。权利人首先应向主债务人请求付款,只有当主债务人拒绝承兑或付款时才向从债务人追索款项。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主债务人又称第一债务人,是直接承担票据付款责任的人。
2、第一债务人(主债务人)的内涵: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及保付支票付款人都是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的对象。当持票人按照规定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时,付款人应按票据记载支付票款,履行应尽义务。随着主债务人的付款,所有的债务人的责任均告解除,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归于消灭。
3、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在履行票据义务(主要是向权利人付款)的次序是不同的。权利人首先应向主债务人请求付款,只有当主债务人拒绝承兑或付款时才向从债务人追索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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