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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子在法院评估房产有折旧吗?

杨** 四川-德阳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2.16 19:12:03 78人阅读

我的一个朋友之前做生意失败了,还欠了很多钱,于是他打算将房子在法院拍卖用来还剩下的债,想咨询一下律师法院评估房产有折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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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房产的方法,可以是协商确定,可以是各方竞价最高价得,还可以通过委托评估机关确定市场价格确定。国家有法定的房屋评估机构,这些机构对房屋的市场进行评估。所有评估机构的信息体现在司法局的网站上。

2018-02-16 19:18:03 回复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由此可知,企业改制评估后资产折旧是不能再折旧了。

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态不变,但由于自然损耗和人为的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减少。这部分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以货币形态来表现,就是折旧费。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建筑造价、残值、清理费用和折旧年限。
(1)建筑造价是核算折旧费的基础,由建造中必要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和税金、利润所组成,是住宅经营中的进货价。
(2)房屋的残值,是指房屋经过长期使用,失去使用价值后,经过拆除清理以后残留的建筑材料的价值。清理费用是拆除清理报废的破旧房屋时所支付的人工、机具的费用,它作为使用房屋的追加耗费,应计入成本之内。
(3)使用年限,是住宅实物形态经外界的物理、化学因素作用下,从而发生有形的磨损在有形的磨损下,住宅能维持正常使用的年限,称为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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