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涉嫌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不可以: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补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交验当事人的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不能用户口本办理补领手续。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社会保障卡发放范围是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分为四类:
1.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中的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
2.在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3.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管理的社会化退休人员、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无业居民与老年人;
4.学校和托幼机构中的学生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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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卡:16~69周岁人员使用
红卡:70周岁以上人员使用
金黄卡:离休干部使用
淡绿卡:(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卡)在校学生使用
社保卡细分为几种类型: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个体参保人员,失业人员,农民工,低保人员将持有带有CPU、磁条和照片的社保卡;中、小学校学生将持有带有CPU和照片、无磁条的社保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学龄前儿童、大学生和老年居民仍使用原医保卡。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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