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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债务人对第三方的债权有哪些内容?

皮* 辽宁-鞍山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2.08 10:06:00 1159人阅读

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保全债务人对第三方的债权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因为不怎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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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保全债务人对第三方的债权回答如下: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的,如果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和第三方还有到期的债权关系,而且作为债务人的第三方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法院就能直接对第三方的财产进行执行,债权人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一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
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
(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
(4)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

2018-02-08 10:08:00 回复


1、您说的应该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2、其全文如下: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因为这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如无特殊原因属夫妻共同债务,就像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样,这样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善意的债权人的利益。
4、法律这个规定出发点是夫妻之间存在忠诚、以及深厚的感情,把家庭看作一个整体。

着装
公安民警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着警服,保持警容严整。
(一)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警服。
(二)应当配套穿着警服,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
(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不得佩带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四)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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