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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法院开庭需要多久呢?

薛** 台湾-彰化县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8.02.07 13:51:56 2133人阅读

我朋友前段时间出行时被车撞伤,协商无果将司机告上法院,请问交通肇事案法院开庭要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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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适用独任审判。
但不论是什么审判形式,立了案后,都会给对方一个月的答辩期。
因为是独任制,这个时间可能会缩短,估计二十天左右吧,法院会通知你的。
如果顺利,只会开一次庭,而且这方面的案子多是调解。调解的话,法官当时或者次日就可以下调解书,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天或15天(天数看具体调解书)内都可以执行。如果是判决,首先要给法官写判决的时间,这个一般要几天,法官要是懒的话,会拖满三个月,因为独任审判的审限是三个月。判决之后有15天的上诉期,这个期间内是不能执行的。如果对方不上诉,判决生效之日起15天后就可以申请执行。
赔偿的话,交强险范围内找保险公司;交强险外的,当然是对方了。但如果调解的话,可以将商业险一并调,这样最后算下来,都是保险公司给钱,钱会到得比较快。

2018-02-07 14:0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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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交通肇事案法院开庭需要多久这个问题 
 30天内确定开庭时间;
  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规定之八:法院诉讼的时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因此,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2018-02-07 13:53: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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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交通肇事罪多久开庭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罪最长可以拘留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传票上写有开庭日期,一般是一个月以后,因为有一个月的举证期限。 人民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的交通事故,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因此,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1、明确赔偿主体 2、准备好充分的证据 3、合理索要赔偿

您好,关于交通肇事罪一般多久开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罪一般什么时候开庭
案件移送到人民,对具体的开庭日期没有明确规定,但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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