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退职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不再办理退休手续。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缴费年限满十年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需要补缴至15年),可以退职,从养老保险基金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退职的人员病残津贴随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一并调整,达到退休年龄时,不能改办退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可以!病退职,是对国有、县以上集体单位及其由他们改制的单位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职,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月发给退职费(病残津贴),自退职的次年起,与退休职工同步调整退职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改办退休。《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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