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潍坊法律咨询 > 潍坊施工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甲方入住办公三年了,以监督站未验收为借口不支付质保金

甲方入住办公三年了,以监督站未验收为借口不支付质保金

ask****340 山东-潍坊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18.01.31 16:31:49 2人阅读

甲方入住办公三年了,以监督站未验收为借口不支付质保金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潍坊律师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潍坊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山东-潍坊 咨询解答:1409条

那肯定不行,已经使用的就视为合格。

2018-01-31 16:34:0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建筑工程中通常发包人和承包人会商定质保期(通常是2年),质保金通常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发生最低质量保修时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限定,在正常使用要求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限定的该工程的合法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事项的保修时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商定。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质保金应该在何时支付呢按道理,法律作了最低保修时限的,合同商定的时限低于此时限的,应属无效。但是按照法律限定的时限,承包方的质保金拿到手的时间未免太太迟了,尤其是“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其合法使用年限可能长达50年或更多,总不能让承包商等这么久吧  另外,我公司碰到过一个案例,合同中两方关于保修只写了“按国家限定执行”,根本无“2年”的商定,现在发包方以上述借口在验收合格满2年后拒不支付质保金。我公司有诉权么  谢谢!  答:  保修与质保金并无必然的关系,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支付(或从工程款中扣留)质保金有肯定合法性,但得由两方商定,与法律关于保修期的限定并不冲突。如果合同只商定保修按国家限定,无商定质保金,则任意能够要求发包方支付。当然还得具体分析合同内容。

2020-12-10 05:14:2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工程变更索赔
24830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工程变更索赔的相关知识,那么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工程变更索赔有效期是多久,工程变更索赔的时间有那些限制,以及工程变更索赔时间限制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建设合同纠纷
11022人阅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那么建设合同纠纷诉讼主体是什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范围包括哪些,建设合同纠纷起诉状的范本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6705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知识,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有哪些,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4466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知识,那么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定有哪些,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有哪些,以及i建筑防水工程技术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纠纷
14425人阅读

小编为您介绍建设工程纠纷的有关知识,那么建设工程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建设工程纠纷起诉状要怎么写,建设工程纠纷鉴定期限是多久,以及建设工程纠纷鉴定期限是多久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