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要你符合以下规定: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社会保险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所有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参加。 一、国家强制规定企业要为员工缴纳五险是: 1、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 4、失业保险 5、生育保险等五险。 二、一金是:公积金。如果发现其中一项未按规定购买,建议及时向社保局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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