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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社会保险中的五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合同是不能约定排除的,属于无效条款。
2、对于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但在北京是必须给劳动者缴纳
3、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二倍工资,即一个月的工资差额
4、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5、五险一金中如果缴纳了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
2018-01-25 17:5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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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五险一金,按照《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行。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办理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的五险一金吗相关回答
2018-01-25 17:4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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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劳动合同关于五险一金如下
1.只要是该单位的在职职工,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其缴纳社保。
2.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合同中应当约定而没有约定,也必须履行。
3.员工放弃社保的协议因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与法律相抵触而属于无效,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随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意愿而免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2020-12-10 03:47: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