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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马上要在外面找工作的,但是,我对于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不是很清楚的,谢谢
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工厂支付第四十七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也可以只要求企业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而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您好,帮您了解的,对于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的规定有如下: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
如果你问的是社保缴纳的钱能不能退,答案是:个人缴纳部分可以退,单位缴纳部分不退。个人缴纳部分也要等到退休时候才会退,通常也只有养老保险可以退。如果你问的是社保没有单位缴纳怎么才能交上,答案是:建议你找个靠谱的社保代理机构给你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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