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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方订婚了,也一起生活过了一年,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我退婚了,男方要求返还1万订婚钱,家里穷,拿不出,于是他们就让我写欠条,她们逼我写的,那个时候我才17岁,什么都不懂,钱也是大家有共同用的,请问这种该怎么办
这条应该是无效的
按照《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方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属于下面三种情形,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此以外,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不予支持。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需要退还。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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