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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执行后会怎么样,是怎么回事的呢

杨** 重庆-城口县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1.17 13:25:32 24人阅读

朋友欠钱不还,已经两年了,上诉到了法院,申请了执行,请问一下被法院执行后会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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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不积极履行判决义务的人可以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黑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并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是不可以坐飞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修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二、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第一条增加第二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三、将第二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四、将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一款第(九)项修改为:“(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二款修改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五、将第四条修改为:“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六、将第五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2018-01-17 13:3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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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2、如经法院强制执行,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法院会出具本次执行终结。告知申请人待实际发生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恢复执行程序。
上述是被法院执行后会怎么样的解答

2018-01-17 13:26:32 回复

当事人可以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进行自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的问题是不是:执监字与执督字区别执行监督案件,编“执监字”号;执行督促案件,编“执督字”号。执行监督指在执行程序中上级人民发现下级人民具体执行实施行为或者执行裁决行为有错误,或者执行发现自身错误时,依照一定程序进行纠正的制度。执行督促指在当事人发现执行消极执行,有财产而不执行或者超过法定执行期限(6个月)时,就可以向上级提出执行督促的请求,要求上级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况,上级则应发函要求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执结该案。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你的问题是不是:执监字与执督字区别执行监督案件,编“执监字”号;执行督促案件,编“执督字”号。执行监督指在执行程序中上级人民发现下级人民具体执行实施行为或者执行裁决行为有错误,或者执行发现自身错误时,依照一定程序进行纠正的制度。执行督促指在当事人发现执行消极执行,有财产而不执行或者超过法定执行期限(6个月)时,就可以向上级提出执行督促的请求,要求上级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况,上级则应发函要求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执结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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