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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欠债被对方起诉,对方冻结了夫妻所有财产,请问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欠债和

ask****032 湖南-湘潭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1.16 20:41:04 5796人阅读

丈夫因欠债被对方起诉,对方冻结了夫妻所有财产,请问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欠债和妻子有关吗?现在妻子要求离婚妻子是否要承担丈夫的债务,目前还有一套一百四十平米的房子没有冻结,妻子要求离婚把这一套房子归她,请问这样可以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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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960条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老公欠债是因为家庭开销、经营,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你老公赌博、吸毒等产生的,属于其个人债务,债权人应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你老公的负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18-01-22 17:14:04 回复
地区:河南-信阳 咨询解答:1030条

你好。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详情可致电

2018-01-16 20:42:48 回复

我的意见是这样的: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可以认定个人债务,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我可以帮你。希望你认真考虑一下,采纳我的意见。如果还需要解答,可以联系我。目前答案只建立在已有的信息之上,无法进行完整的案件分析和评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因此,除非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即使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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