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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了解一下法院有伤残赔偿标准吗?

张* 广东-汕头 刑事赔偿咨询 2018.01.16 12:24:36 116人阅读

在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把对方撞到了,现在还在医院治疗,具体是怎么样的我现在还不了解,我已经报警了,但是如果对方把我告上了法院,法院有伤残赔偿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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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另外,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这种赔偿叫做将来的多次性赔偿,也叫将来的多次性给付,它赔偿的不是现实的损失,是将来可能要支出的损失,所以,是将来的赔偿,是将来的多次性赔偿,它的赔偿方法是两种方法:一种是一次性赔偿,一种是定期金赔偿。这个里面规定的是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的期限最高赔偿20年,在这20年当中应该赔偿多少,一次性就赔偿完了。
一次性赔偿好处是一次性赔偿一下子就把这个法律关系给结束了,省得将来麻烦。但是一次性赔偿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如果一次性赔偿20年了,但20年以后他还活着呢,还有一个继续赔偿的问题。另一个是,已经确定赔偿20年了,如果他活了两年就去世了呢,就等于他的近亲属白赚了18年的赔偿金。
定期金赔偿的方法:就是确定每年赔偿的数额, 受害人活多少年,就赔偿他多少年,这样就比较公平合理。但是定期金赔偿也有风险,现在有能力赔偿,但是到20年之前,不知道还有没有支付能力,这个风险要提供担保来解决。这种将来的多次性赔偿可以用一次性赔偿的方法,也可以用定期金的赔偿方法。现在通常使用的是一次性赔偿的方法,定期金的赔偿方法很少适用。
残疾赔偿金赔偿还应考虑伤病(残)比关系
伤病(残)比是指人体损伤及其自身疾病或残疾与所致后果之间比例关系。伤病(残)比从0%~100%,划分为五个等级:
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若所致后果完全由后者造成,其伤病(残)比为0%;
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若前者为诱发因素,即损伤一般比较轻微,对人体重要器官没有直接危害,但损伤诱发疾病(残疾)恶化、加重,其伤病(残)比为25%;
③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二者单独存在都不可能造成目前残疾的后果,二者互为条件,互相影响,难分主次,其伤病(残)比为50%;
④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前者为主要原因,后者为辅助原因,其伤病(残)比为75%;
⑤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若所致后果完全由前者造成,与疾病(残疾)无关,伤病(残)比为100%。

2018-01-16 12:3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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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所以关于法院有伤残赔偿标准吗这个问题的答案肯定是有的。以下是关于伤残标准的一下细则。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赔偿金代替的是原来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这一部分有这么四个要点:
第一,赔偿的依据。
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并非一律都要按照这个标准来做。这里面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残疾的赔偿,赔偿的是什么?《民法通则》原来讲的生活补助费赔偿,赔偿的就是生活来源的丧失,不管你原来赚多少钱,现在你造成残疾了,赔偿的就是你的生活费。司法解释当中规定的残疾赔偿金,它赔偿主要讲的就是工资收入。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 100 %至 10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 100 %,二级伤残则乘以 90 %,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 10 %,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金也越高。
残疾赔偿金采用的系“劳动力丧失说与劳动收入丧失说”的结合,其不再具有精神抚慰性质。故新的解释不同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办法之规定。其计算公式应为:
1、城镇居民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等级(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等)(1级伤残为100%,2级为90%,依次下降10%,10级伤残为10%)(丧失劳动能力的按丧失程度比例计算),该公式适用于未满60周岁(包含60岁);
60周岁以上的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程度(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2、农村居民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等级(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该公式适用于60周岁以下的。
60周岁以上的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据民人均纯收入×[20-(-60)]×伤残等级(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2)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3)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的方法计算。
3、对受害人因伤残但未造成实际损失的,或者伤残程度轻,但对职业造成影响的,应予以调整残疾赔偿金,但应予以在裁制文书中说明

2018-01-16 12:2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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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残疾证是有补助并享受优惠政策的。 残疾人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三、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申请具体流程如上图所示。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1997第37号令)规定:本省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未达到比例的单位,每年度必须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残疾人劳动者都有哪些权益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用工单位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并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六、国家对下岗的残疾职工再就业有什么优惠措施 下岗残疾职工自谋职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应协助所在企业帮助他们选择项目、安排培训,工商、税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在办营业执照、减免税费、落实经营场地、筹集资金等方面提供服务。 再就业中心为进入中心的下岗残疾职工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利用现有的资金、技术场地、设备进行进行针对性的转业、转岗训练。对参加培训取得证书的,职业介绍机构要在半年内提供三次职业介绍。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的1.5的比例的单位,在招录人员时应先安排下岗残疾职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需的工勤人员,有适合残疾人岗位的,应优先安排下岗残疾职工。 七、国家对盲人从业保健和医疗按摩有什么措施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扶持盲人按摩人员开办个体、私营及其他形式的按摩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盲人按摩机构、安排盲人按摩人员就业。社会医疗机构的按摩、推拿科室和有按摩业务的饭店、浴室、保健康乐机构应优先录用获得相应从业资格的盲人按摩人员。 八、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享有哪些权利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习;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 九、社区如何解决“三无”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属城镇户口的,由社会福利院收养或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济金;属农村户口的,由所在农村基层组织,按五保户供养的办法,保障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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