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离婚调查取证)怎样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善良的人是需要经过认识和交往才能辨认出来,夫妻也是如此。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人或事,情随境迁,等到某一天,你发现另一半已变得陌生,你可能会发现家里的财产情况也是模糊的。指望对方良心发现,在法庭上如实地坦白存款情况是幼稚的,因此,必须设法掌握对方名下的财产状况。 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硬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申请调查。在潍坊,绝大多数银行已经完全拒绝律师持的调查令进行储蓄查询了,查询银行储蓄信息只能通过。而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因此,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从理论上说,只要知道某人的身份证号,通过银行的科技处,都可以将当事人的存款情况查清。从实践上看,只要能够确定当事人在某家具体银行有存款,都可以查到当事人的存款情况,但很难保证办事人员是否尽心尽力。另外,没有经验的当事人或律师只会申请调查银行存款情况,没有申请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法官一般只要求银行打储蓄余额,而对于取款的历史记录不再过问,就有可能使得对方在查询之前取走的存款被隐蔽掉,因此,提醒当事人一定要在申请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打印存取款明细。 实践中,除了合法途径外,还有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当事人存款的途径。我们认为,这是严重违反《商业银行法》的行为,我们是不赞成当事人采用此类手段的。
您好,关于(离婚调查取证)怎样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善良的人是需要经过认识和交往才能辨认出来,夫妻也是如此。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人或事,情随境迁,等到某一天,你发现另一半已变得陌生,你可能会发现家里的财产情况也是模糊的。指望对方良心发现,在法庭上如实地坦白存款情况是幼稚的,因此,必须设法掌握对方名下的财产状况。 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硬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申请调查。在潍坊,绝大多数银行已经完全拒绝律师持的调查令进行储蓄查询了,查询银行储蓄信息只能通过。而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因此,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从理论上说,只要知道某人的身份证号,通过银行的科技处,都可以将当事人的存款情况查清。从实践上看,只要能够确定当事人在某家具体银行有存款,都可以查到当事人的存款情况,但很难保证办事人员是否尽心尽力。另外,没有经验的当事人或律师只会申请调查银行存款情况,没有申请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法官一般只要求银行打储蓄余额,而对于取款的历史记录不再过问,就有可能使得对方在查询之前取走的存款被隐蔽掉,因此,提醒当事人一定要在申请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打印存取款明细。 实践中,除了合法途径外,还有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当事人存款的途径。我们认为,这是严重违反《商业银行法》的行为,我们是不赞成当事人采用此类手段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今社会,有太多的婚外情发生,有调查发现53以上的离婚案件都是由于出现了婚外情而导致的,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怎样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利就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我们必须举出存在婚外情的证据,但是这种离婚调查取证的证据是不好取得的,那么又该如何进行离婚调查呢
法律上明文规定:在合法的前提下偷录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
“婚外情”等情形下的离婚调查取证注意事项,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为宜
五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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