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不太清楚。还是应去社保部门咨询。
根据2020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以下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元。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01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994.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040.8万人。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
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
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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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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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是有一定补贴的,但是不会过多。士官退役费
1、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
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
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
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
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工资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
1.6万元,中士约为
2.7万元,上士约为
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7、伤亡保险金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
8、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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