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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社保补缴算连续吗,怎么补交呢

蒲** 北京-密云区 社保纠纷咨询 2018.01.06 14:20:34 25780人阅读

朋友的社保单位上个月人事部经理出差给忘记给单位同事交社保了,现在补缴社保,杭州社保补缴算连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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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社保只要补缴上就是属于连续的,但是用社保办有些事情时需要正常缴纳的连续。社保中断有很多不可避免的因素,比如工作暂时中断、中途去上学、自己创业等原因。如果真的发生中断也不要着急,因为养老和医疗保险都是可以补缴的,断了重新交就是了。
解析:
社保只要补缴上就是属于连续的,但是用社保办有些事情时需要正常缴纳的连续。社保中断有很多不可避免的因素,比如工作暂时中断、中途去上学、自己创业等原因。如果真的发生中断也不要着急,因为养老和医疗保险都是可以补缴的,断了重新交就是了。
社保补缴的手续如下:
1、根据参保人员的不同情况,填写相应表格。
2、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3、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口头通知申请人。

2022-05-09 13:4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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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
1、参保单位未及时给职工办理参保手续,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2、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予补缴;工伤、生育不予补缴;已离开单位人员失业保险不予补缴
补缴材料
《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早于1998年1月1日的人员:
(1)以下材料之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招工录用登记表、调入单位的工作调动介绍信、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2)军转干部安置、学生分配等有关材料;
(3)财务发放原始工资凭证;
(4)劳动合同期满离开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原劳动合同。
2、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列入编制部门编制管理的人员:提供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材料或《民办教师备案表》;
3、补缴失业保险早于2005年10月的人员:提供《杭州市失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018-01-06 14:3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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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算连续
参保人员从参加社会保险之日算起,就建立了个人缴费记录,那么中间有欠费的属期,补缴之后,个人缴费流水没有间断,个人缴费年限自然就连续计算了。
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社保中途断了,是否需要补缴?
不需要,社保是算累计的。在累计满15年。年龄达退休要求,就不需要进行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报销
医疗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
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2018-01-06 14:2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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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补缴社保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在异地购房政策有明确规定购房者需要缴满1年社保才能申请在当地购房的前提下;
2、是限定当事人在申请日期前,已经在当地参保社保并缴费满1年,补缴属于不符合该政策要求的情形,是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的;
3、当事人尚不明确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事先咨询房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
《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试点办法》(杭政办〔2006〕6号):
一、外地人购房入户以自愿申请为原则,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申请购房入户手续,同时遵守杭州市其他相关规定。
二、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是指非杭州市户籍人员在杭购买住宅(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以下简称住宅),达到一定购房价值和时限,并符合相关规定,经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户籍。

2020-12-26 14:07:04 回复


1、不可以:补缴社保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在异地购房政策有明确规定购房者需要缴满1年社保才能申请在当地购房的前提下;
2、是限定当事人在申请日期前,已经在当地参保社保并缴费满1年,补缴属于不符合该政策要求的情形,是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的;
3、当事人尚不明确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事先咨询房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
《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试点办法》(杭政办〔〕6号):
一、外地人购房入户以自愿申请为原则,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申请购房入户手续,同时遵守杭州市其他相关规定。
二、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是指非杭州市户籍人员在杭购买住宅(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以下简称住宅),达到一定购房价值和时限,并符合相关规定,经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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