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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关于交通法规新规定第90条

吴* 重庆-永川区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8.01.06 11:56:12 20人阅读

我前几天在路上违反了交通法规的,不知道严重不严重,所以我想要问问律师交通法规新规定第90条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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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容为: 交通法规新规定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018-01-06 11:57:1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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