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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非法出售发票罪怎么判刑的呢?

苟** 福建-三明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31 10:54:03 8人阅读

很多公司员工要帮公司买东西都要开发票,想问非法出售发票罪怎么判刑的呢?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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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并不是行为人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都以犯罪论处,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能构成本罪。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对于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可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017-12-31 10:5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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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09条第4款规定:“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2款的规定处罚。即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由此可见.刑法对本罪的起刑点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量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普通发票”是指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发票,但发票本身是真的。如果出售的是假发票,则不按本罪处理.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追究。无论行为人是一次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只要发票数量累计达到50份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这也就是非法出售发票罪怎么判刑的立案标准了。

2017-12-31 10:56:03 回复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法第211条之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实行两罚制。

擅自制造,是指印制发票企业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未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私自印制发票、或私自制造防伪专用品,或虽经批准,但未按发票印制通知书或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节所规定的印制数量或生产产量,私自超量加印或制造的行为。此外,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以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请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据此,如果印制发票企业未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私自接受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音位或个人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的委托,而印制发票的,也应是擅自制作的行为。

您好,关于非法出售发票罪金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非法出售发票罪,是危害税收征管罪中的具体个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是指行为人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2、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根据《立案规定
(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处罚
(1)针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第二、第四款的规定,自然人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针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处罚自然人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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