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
2、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因此,抢救费属于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 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1、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2、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垫付方式: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一、车辆损失险保险范围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参加保险的车辆过程中,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周围的火灾、爆炸对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损失;以下自然灾害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赔偿项目:包括事故中车辆自身的损失和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免赔金额:根据您事故责任的大小,符合赔偿的金额5%-20%。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二、车辆损失险免责范围有哪些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活动、、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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