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行政诉讼适不适用调解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除了行政赔偿、补偿等案件后,行政诉讼是不适用调解审理行政案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依法强制执行。
1、《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2、所以,行政复议期间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撤销复议或者等复议结果出来后方可诉讼。二者不可同时进行,有选择性。而选择了诉讼就自动放弃了选择复议的权利。
1、《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2、所以,行政复议期间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撤销复议或者等复议结果出来后方可诉讼。二者不可同时进行,有选择性。而选择了诉讼就自动放弃了选择复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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