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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赔偿的方式是什么呢,有什么标准吗

梁* 浙江-嘉兴 刑事赔偿咨询 2017.12.25 13:03:17 12人阅读

我的哥哥想获得国家的赔偿,所以想了解一下关于国家行政赔偿的方式是什么呢,有什么标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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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伤害: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额为年均工资的5倍。
  残疾: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包括因残疾而减少的收入、残疾后的生活困难补助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年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年均工资的20倍)。
  死亡: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年均工资的20倍。

2017-12-25 13:17: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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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行政赔偿的方式是什么的回答为 
1、金钱赔偿;
  
2、返还财产;
  
3、恢复原状。
  注意: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对行政相对人名誉权、荣誉权造成损害的,应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这并非行政赔偿方式。 
1、人身自由损害的赔偿标准
  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上年度”: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
  日平均工资:年均工资除以法定工作日数;年均工资由国家统计局公布。

2017-12-25 13:04:17 回复

在我国行政处罚形式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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