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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共同财产,被男方拿偷偷拿去了

ask****750 广东-中山 财产分割咨询 2017.12.24 14:15:54 1018人阅读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被男方拿偷偷拿去了,人躲着不出来,如果报警他会受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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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存款还是什么?这种情况警方一般不会处理的,建议你起诉离婚并申请财产保全,如需法律服务可以来电说明情况或添加威信咨询

2017-12-24 14:4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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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这种警方一般不会受理,如果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诉离婚

2018-01-03 10:27:06 回复

如果对方提起离婚的话,那么你是没有办法的,毕竟你们现在的情况已经是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了,因此不不想离婚都没有办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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