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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行政赔偿的主要方式是返还财产可以道歉吗?

施** 重庆-渝中区 刑事赔偿咨询 2017.12.24 11:05:27 16人阅读

想在这儿问一下大家行政赔偿的主要方式是返还财产可以道歉吗?有知道的朋友可以说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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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一下行政赔偿的主要方式是返还财产可以道歉这个问题吧:
lt;lt;国家赔偿法gt;gt;第25条规定了三种赔偿方式:
(1)金钱赔偿.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予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受到违法分割或毁损以致破坏,若有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

2017-12-24 11:07:27 回复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您好,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时债权,对债权人导致损害的,债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隶属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花费,由债务人负担。据此,若A不行使对C的到时债权,且B对A的债权亦到时的情况下,B有权请求C直接向自己履行10万元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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