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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一份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范本

王* 四川-泸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17.12.06 15:39:43 18人阅读

有个朋友因事现急求一份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范本,望专业人士能够帮忙提供,以便参考,谢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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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为你提供一份房屋租赁延期补充协议范本:房屋租赁延期补充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对原2014年5月1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进行补充,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的延期申请,将房屋租赁到期日延期到2016年6月18日;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6月18日期间的租金为伍万元(裸租价,甲方不负责开具发票),甲方同意乙方将原合同保证金伍万元转作该期间的租金,但是有以下条件作为前提:
1、乙方必须将合同保证金收据交给甲方。
2、乙方不得有水电费、物业费、税费等相关费用拖欠情况。
三、其他合同条款按照原合同不变,如有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一,民事诉讼状:  
1,只要写清楚人、被诉人、的原因、请求给予什么样的处理结果,就可以了;  
2,如果自己拟写有困难的,也可以网搜模板,再按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改;  
3,如有困难的,可以请专业的律师来拟写。  
二,赡养的法律法规:  
1,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条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条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六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第二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  第七十四条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人民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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