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女职工流产前,由用人单位、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人流生育险报销材料
1、医疗费用申报单;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3、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4、本人的病历本;
5、生产收费原件;
6、费用明细单;
7、出院小结。人流生育险报销条件
1、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您好,关于男的生育保险报销程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男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2、《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男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的1000元;
3、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4、流产的200元;
5、顺产的1200元;
6、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20元。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020进行免费咨询。
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报销流程
1、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2、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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