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五条?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第三人无偿借用被执行人的财产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刑事和解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实践中,犯罪分子实施了犯罪行为后,必然会给被害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的,而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而正规的和解协议书,与民事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犯罪分子或其亲属不履行,被害人及其亲属是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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