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认定标准郭某与李某同在北京某一建筑工地打工,郭某负责运送水泥、沙子等材料。2012年4月7日上午,二人趁工地完工,便相约去房山区一处景区游玩,途中路过一个不需要门票的古庙,便决定进去看看。郭某从网上得知贩卖古玩能发横财,看到庙中冷清,便劝说李某一起趁夜里盗窃碑座。当晚10时许,二人将窃得的寺碑碑座装到郭某开来的工地货车内,正准备对另一块石供桌残缺俯莲下手时,经路过的群众报警,二人被抓获。经鉴定,被盗文物为珍贵文物中的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与李某盗窃珍贵文物中的品,已构成盗窃罪。以盗窃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盗窃罪的认定标准郭某与李某同在北京某一建筑工地打工,郭某负责运送水泥、沙子等材料。2012年4月7日上午,二人趁工地完工,便相约去房山区一处景区游玩,途中路过一个不需要门票的古庙,便决定进去看看。郭某从网上得知贩卖古玩能发横财,看到庙中冷清,便劝说李某一起趁夜里盗窃碑座。当晚10时许,二人将窃得的寺碑碑座装到郭某开来的工地货车内,正准备对另一块石供桌残缺俯莲下手时,经路过的群众报警,二人被抓获。经鉴定,被盗文物为珍贵文物中的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与李某盗窃珍贵文物中的品,已构成盗窃罪。以盗窃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盗窃罪的认定标准郭某与李某同在北京某一建筑工地打工,郭某负责运送水泥、沙子等材料。2012年4月7日上午,二人趁工地完工,便相约去房山区一处景区游玩,途中路过一个不需要门票的古庙,便决定进去看看。郭某从网上得知贩卖古玩能发横财,看到庙中冷清,便劝说李某一起趁夜里盗窃碑座。当晚10时许,二人将窃得的寺碑碑座装到郭某开来的工地货车内,正准备对另一块石供桌残缺俯莲下手时,经路过的群众报警,二人被抓获。经鉴定,被盗文物为珍贵文物中的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与李某盗窃珍贵文物中的品,已构成盗窃罪。以盗窃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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