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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一点多 一同学在宿舍打游戏

ask****332 浙江-杭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17 13:33:24 195人阅读

晚上一点多 一同学在宿舍打游戏 声音特别吵吵到了其他同学 然后寝室长跟他说让他不要吵 他不听 后来寝室长看不下去就先动了手发生了肢体冲突 事后他非要去医院检查 然后做了个全身ct但实际上就打了鼻子而已 然后检查结果也是没事就鼻子破了点皮 结果现在他就因为是寝室长先动的手要求寝室长全权支付医药费 请问 寝室长需要全权支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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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一定要看各校的规定。如果宿管委员本身校内的人很少,那安排不过来就是要天天要查的。可以提议老师选两到三个,这样轮流查就好了不用天天去查了。

2017-12-14 13:12:22 回复

需要进行工伤认定。
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所谓“工作岗位”是指劳动者劳动所处的位置和状态。由工种、职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诸因素构成。
二、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您好,建议您协商解决,收集有利证明,协商不成可根据证据的情况决定是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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