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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非法集资抓谁简单的来说首先是法人,再是主要负责人(活动的宣传策划者),建议你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7-11-16 18:1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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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咨询的非法集资抓谁可以参考下面的资料:处罚单位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即有这些人承担非法集资法律责任,业务员需要看是否起到了直接责任。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看来,非法集资主要抓什么人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显而易见了。值得一提的是,非法集资处罚的是主管人员还以及直接负责人员,与本案有间接关系并且不知情的情况的人是不用负责的。以上还有许多非法集资的常用犯罪手段,希望大家能认真阅读本文来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2017-11-16 18:0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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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同时实施了十一个行为中的一项: 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十一项行为:(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看了以上的回答,你应该就清楚怎么样算非法集资了。
2020-12-09 10:26: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