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昌都法律咨询 > 昌都家事纠纷法律咨询 > 最新再婚头胎准生证应该怎么办理的呢?

最新再婚头胎准生证应该怎么办理的呢?

周* 西藏-昌都 家事纠纷咨询 2017.11.16 14:38:51 2696人阅读

律师,您好,请问下最新再婚头胎准生证是怎么办理的呢,流程应该怎么走的呢,非常感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昌都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昌都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最新再婚头胎准生证流程是:需要提交的文件: 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由夫妻双方单位人事干部(兼管计划生育)签字、盖单位公章; 夫妻双方户口簿; 结婚证原件; 免冠一寸照片各一张。
一、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1、女方户口本
2、结婚证
三、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存档证明
3、结婚证
四、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存档证明
3、结婚证原件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1、男女双方户口本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结婚证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2017-11-16 14:40:5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婚姻法新规未取得生育证超生的: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未达到生育间隔年限的符合生育条件,但未达到生育间隔年限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40征收。
三,无法固定户籍社会流动人口超生第三胎的社会有很多流动人口,无法固定户籍,将按照首先发现超生行为地区的收费标准收取,只需缴纳一次费用即可,不能重复征收。
四、农民户口的居民超生三胎:农民户口的居民超生三胎的,夫妻双方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费用标准按照当地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数额为基础,采取一次性征收36倍的社会抚养费。

你好,2018最新再婚夫妻二胎新政策如下,
1、符合以上6项条件的夫妇可以申请二胎生育指标;
2、申请人须持双方单位的介绍信(写明年龄,婚姻状况,单位是否同意本人申请上报),个人申请(须签名,按指印、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第一个孩子的户口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的复印件,属于病残儿的附加县级以上医院鉴定书,收养第一个孩子的证件到办事处审核;
3、经审核后到办事处领取二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于第年三月份,七月份和十一月份报街道计生办;


1、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孩子经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
4、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5、夫妻五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
6、再婚夫妻一方系生育两面三刀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
凡审核批准再生育子女的,除抱养又孕或者女方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之外,生育间隔期限应当在四年以上。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同居关系
18045人阅读

同居的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今天为的大家介绍同居关系的有关内容,那么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条件有哪些,同居关系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同居关系的认定条件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供养亲属
16633人阅读

什么是供养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哟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解读亲属抚恤金年限是多久,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有哪些,以及供养亲属证明规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农合缴费标准
50907人阅读

农合,也就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一项福利政策,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农合缴费标准相关知识,那么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福建省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河南省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伤残军人抚恤金规定
1131195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知识,那么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内容,民政部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具体规定,以及最新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呢,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
39856人阅读

说明:自《民法典》正式施行起,《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废止失效。关于原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律图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百科栏目为您做了整理,并整理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