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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115条怎么解释,有什么相关规定

陈* 甘肃-陇南 抵押担保咨询 2017.11.13 07:28:37 3819人阅读

本人最近由于个人缘故,想来咨询一下担保法115条怎么解释,有什么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得到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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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担保法115条怎么解释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本条规定了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并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定金罚则。

2017-11-13 07:40:37 回复

本条规定了定金责任。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对定金制度作了较为详细地规定。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并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定金罚则。

关于留置权的实现的规定。留置权的实现是留置权人对留置物进行处分,以其价款保证债权的实现。处分债务人被留置的财产,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给债务人留有较为充分的偿还债务的期限。这一期限不宜过长,过长不利于留置权人实现债权;也不宜过短,过短不利于债务人筹集款项,偿还债务。为此,根据实践经验和公平原则,担保法规定,该限期为不少于二个月,该期限可以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一并约定,如果未约定的,由债权人在留置债务人财产后,确定二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未履行其债务的,留置权人才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留置物清偿其债权,该宽限期应从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起算。例如,在保管合同中,保管期限为4个月,保管物所有人应在4个月期限届满后交付保管费用。在4个月届满后保管物所有人未履行合同规定交付保管费用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保管物,但留置权人不能立即将该留置物折抵保管费用,而应给予债务人2个月以上的时间来履行其债务,或另外提供担保以获得被留置财产的返还。
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如果所得的价款超过债权额的部分时,债权人应当将多余的部分返还给债务人;如果拍卖留置物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补足,债务人对未受清偿的部分,仍应承担清偿义务。

规定了留置权适用的范围。担保法规定,留置权只限于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内行使。法律未作规定的,不适用留置这种担保方式。也就是说,某类合同发生的债权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才可行使留置权,否则不得行使。
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有偿或无偿地保管寄托人交付的寄托物,并在期限届满或依寄托人请求时将原物返还寄托人的合同。它履行的目的是保管某种财产。根据交付保管物品的不同,保管合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般保管合同和仓储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一种双务、实践合同;保管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是无偿,无偿保管一般不发生纠纷,因此本条中的保管合同是指有偿保管合同。保管合同的形式一般为当事人自由选择,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等,法律未作具体规定。
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运输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承运的货物或旅客运送到指定的地点,货物托运人或旅客为此支付运价的一种协议。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它的种类从运输的对象来分,有旅客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从运输工具来分,有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及航空运输合同等。从运输过程来分,可分为一般运输合同和联合运输合同。本法规定的运输合同是指货物运输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是指一方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依照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应接受所完成的工作并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属于双务的、有偿的、诺成的、非要式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内容的合同,它的标的是劳动成果,不论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成果,也不论成果在客观上有无财产上的价值均可作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有人认为,留置权的发生,占有人应是债权人,非债权人不能主张留置权。留置权的被担保债权,原则上是广泛的,除加工承揽合同等债权合同外,法律还应把无因管理等包括进去。这些人的理由是,无因管理人在受益人给付无因管理人所付出的必要管理费用前,也有权留置其所管理的受益人的物品,比如,拾得人对拾得物付出了必要的管理费用,那么当所有人 领取遗失物时就应当给付拾得人费用。如不给付,拾得人有权留置,否则会损害拾得人和无因管理人的利益。我们认为,这两种情况尽管都属于合法占有,但无因管理人和拾得人都不是基于合同而占有对方的财产,留置权成立的要件不仅是要合法占有,而且还应是依合同占有。所以留置权的范围排除了保管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以外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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