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长寿区法律咨询 > 长寿区家事纠纷法律咨询 > 想了解一下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

想了解一下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

母** 重庆-长寿区 家事纠纷咨询 2017.11.08 18:53:08 15人阅读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实在是太多了,真的随处可见,那请问这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长寿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长寿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离婚是对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无效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的撤销是对有瑕疵婚姻关系的纠正。离婚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在有效性、原因、请求权人、请求时间、溯及力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2017-11-08 19:03:0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三者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如下
1.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1)离婚是指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无效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是对违法婚姻予以法律否认。
由此可见,二者的法律评价是截然不同的。
(2)离婚的原因一般发生于结婚之后;婚姻无效的原因则存在于结婚之前或者结婚之时。
离婚于确定之日起即解除婚姻关系,没有溯及力,也即在离婚生效以前,该婚姻自始受法律保护;婚姻的无效具有溯及力,为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离婚之诉仅限于婚姻关系当事人提出,而婚姻无效之诉则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机关提出。
离婚的后果可依当事人协议达成〈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中达成调解协议〉,而婚姻无效关于婚姻的效力则不适用调解,由法院判决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宣告无效。
(3)婚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间均可提出离婚,而婚姻无效的申请只能在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消失之前提出,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2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离婚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法律要件齐备;而可撤销的婚姻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是有瑕疵的婚姻,法律要件有所欠缺。

2017-11-08 18:55:0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具体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虽然两者有许多不同之处,但两者的法律效力相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虽然两者有许多不同之处,但两者的法律效力相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同居关系
18045人阅读

同居的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今天为的大家介绍同居关系的有关内容,那么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条件有哪些,同居关系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同居关系的认定条件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供养亲属
16633人阅读

什么是供养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哟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解读亲属抚恤金年限是多久,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有哪些,以及供养亲属证明规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农合缴费标准
50907人阅读

农合,也就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一项福利政策,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农合缴费标准相关知识,那么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福建省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河南省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伤残军人抚恤金规定
1130172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知识,那么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内容,民政部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具体规定,以及最新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呢,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
39854人阅读

说明:自《民法典》正式施行起,《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废止失效。关于原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律图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百科栏目为您做了整理,并整理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