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西安法律咨询 > 西安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我想请问一下现在银行买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我想请问一下现在银行买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霍* 陕西-西安 债务债权咨询 2017.11.08 08:23:11 191人阅读

我有一个朋友准备要结婚,需要买婚房,但是只能给首付所以想向银行贷款,想请问一下现在银行买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西安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西安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你好:小王和小李、小张三人共同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后来小王与另两人闹翻,另外两人竟然在报纸上发表声明:“称小王已被原公司开除,小王今后发生一切业务均与本公司无关。”请问小李和小张可以开除小王吗?这个声明有效吗?如果公司是小王小李和小张共同开办的,那么对与公司的事务就应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的章程来办理!而无权随意的声称开除股东!第三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修改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以上项目的改变和变更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如果没有召开股东会而声称开除否股东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其次还要看小王的身份,如果属于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法定代表人还必须进行变更登记,这是法定程序.如果符合以上的要求和法律的规定的,那么该声明是有效的,否则就是无效的!(以上意见由本栏目编辑人员提供,仅供参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欠条范文
13010人阅读

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手机变得无可替代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使用欠条,那么欠条应该要怎么写呢?怎样写正规欠条才会有效,有欠条我们应该如何起诉对方呢?以及拿欠条去起诉的流程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单怎么写
18625人阅读

借款单在我们的生活中比较常见,今天为大家介绍借款单怎么写的相关知识,那么务借款单格式是什么,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现金借款单格式是什么以及借款单格式怎么写?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债权人
4943人阅读

什么是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贷)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借款申请书
24589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借款申请书的知识,那么借款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例如农信社借款申请书怎么写,向公司借款申请书又应该怎么写呢?以及企业借款申请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等其他关于借款咨询,快来了解一下吧。

催款函格式
5679人阅读

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经济危机,催款函它是一种以文字性的催交款项文书,是个人或者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交付款的通知,那么财务催款函格式和企业催款函格式是怎样写的?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