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面临员工离职社保问题何时退的问题时,预缴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期限未满期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多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可以办理退费。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社保优惠政策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市直现行补贴标准为175.03元。灵活就业的范围为:
(1)从事社区公共管理的治安巡防员、社区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卫生及计生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
(2)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的车辆保管、保洁保绿、家居设施维护、家政服务等临时性就业人员;
(3)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经营小摊档,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人员;
(4)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对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按企业(单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执行。
持《失业人员证》人员的社保优惠政策
对持《失业人员证》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4050”人员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30%,其他下岗失业人员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1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050”人员给予其实际缴费额的60%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非“4050”人员给予其实际缴费额的30%的养老保险补贴。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三年期满或四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包括:“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人配偶、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以及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人员。
缴费办理
参保条件
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登记:
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下称:登记岗)办理缴费登记。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缴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及相关指引。
凭ETS协议一式3份到开户银行办理ETS签约手续后,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下称:办税服务厅)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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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转到单位增员社保登记,那么输入所增社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确认无误,点击增员,会跳出一个小方框,单位人员新参保登记。
网上增员成功后,对于首次参保人员,应在转换成功5个工作日后,将本页信息,也就是你查询的已提交数据结果打印出来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正面即可,刚好是A4半张,贴上1寸彩照,注明本单位名称及识别号,到所属地社保中心办理制卡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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