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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关于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

程* 北京-怀柔区 劳动争议咨询 2017.10.28 11:44:39 8人阅读

我在公司工作了大半年,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保险,待遇低,还交了一些所谓的培训费用,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想问一下关于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都有哪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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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办理保险,赔偿不好说,你可以让他们给补交,一般能给补交养老和医疗(有的地方医疗室可以补得,有的不可以补),住房公积金也可以要求他们补,单位是能给补的,自己不可以补。另外的工伤、失业、生育金额很少一般也不好补。即使补的话,你也要按比例交一部分钱。如果你觉得补没什么意义的话,我觉得你和他们协商让他们给现金也行,要是走正当法律程序,是不应该给现金的。
  
2、不满六个月补半个月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也要注意,直接关系的补偿起算。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017-10-28 11:4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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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和八十五条。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公司借口包吃包住可换600元是不合法。
  3、就是要需要证明你不足最低工资,而且你在公司上班了就可以了。其他应该有公司证明。
  4、维护其他利益,要看你什么利益受损了,你这里面没说。
  5、能够证明你加班的证据可以主张权利。
 劳动仲裁注意看看劳动有关的法律。

2017-10-28 11:45: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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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2、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
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5、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
6、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7、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都会主持调解,当事人应当全面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选择是否进行调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及确认劳动关系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时效申请,就丧失了胜诉权,即证据充分胜诉把握很大的一个案子,因超过仲裁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
3、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定等同于实际营业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信息网查询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依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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