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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找我用我的名字贷款借了钱给他,但几年了没还钱意思,现在银行追债,贷款当时我什么表也没填,都是借钱人填的,我就签了个字,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起诉他拿回这钱
可以起诉他。会的。
1.证件是在你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借给别人办理贷款,那么借款合同在你方和银行之间成立,应当对还款承担连带责任。即银行有权利要求你方清偿贷款。2.若知情尽快偿还贷款,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产生的逾期利息较高。3.债务人拖欠不还,贷款由你方偿还,债务人的行为属于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你方损失,为《民法通则》92条所规定的不当得利,对方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你方。4.即你方所支付的一切费用都可以找借用身份证的人(老王)还款。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返还责任。5.债务人不肯配合的,如果知道他的房屋、银行账户或者其他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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