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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能公证吗?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

杨** 西藏-林芝 合同订立咨询 2017.10.18 05:45:29 3254人阅读

我前几天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需要进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请问房屋买卖合同能公证吗?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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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等等,很多人都会去选择进行公证,因此不少二手房买卖双方在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都会选择将二手房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合同进行公证是否是法律上规定的呢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又有什么作用
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作用
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由于目前法律没有做出相关要求,所以二手房买卖合同不是必须要公证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只有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以后合同才生效的,那么就必须要办理公证,否则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得知,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并不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也就是说是否进行公证全凭当事人意愿。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如果合同当中明确约定只有进行公证合同才生效的,如果没有办理公证,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的。

2017-10-18 05:49: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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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字后是否意味着合同生效,这份合同是否需要公证?这是让很多人困惑的问题。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以及公证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等内容。
一、房屋买卖合同能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二、申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以上便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以及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等问题的相关介绍。从上述阐述我们可以知道,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必然需要公证,但是如果公证了则其证据效力更强。此外,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时需要提供相应地一些材料,这些要求可能会随着各地公证机构的不同规定有所不同。所以,在办理时建议咨询当地公证机构或者当地律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017-10-18 05:46:29 回复

您好,房屋买卖继续履行与否要视情况而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可以分为预约合同(“预约”)和本合同(“本约”)。预约是指当事人约定在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预约的形态多种多样,通常使用的名称有:意向书、意向协议、认购书等。有的预约条款非常简略,仅表达了当事人之间有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至于本约具体需要约定的内容留待以后磋商决定有的预约条款则非常详尽,未来本约应该规定的内容几乎都在预约中作了明确约定。如果仅从内容上看,后者在合同内容的确定性上几乎与本约无异,即使欠缺某些条款,往往也可以通过合同解释的方式加以补全。因此,仅根据当事人的合意内容是否全面,不足以界分预约和本约。判断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是本约还是预约的根本标准应当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否有意在将来订立一个新的合同,以最终明确在双方之间形成某种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如果当事人存在明确的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那么,即使预约的内容与本约已经十分接近,即便通过合同解释,从预约中可以推导出本约的全部内容,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排除这种客观解释的可能性。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 
1、委托拍卖的房产,不一定可以办理房产证。
  
2、能否办理房产证取决于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并向房产部门备案。
  
3、另外还需向房地产登记中心进行初始登记(即大确权)。完成了初始登记,房产登记中心才会有该楼盘的档案资料,才能为业主们办理房产证。
  
4、另外因历史原因未缴清地价款,或者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而未解封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证。
  温馨提示:
  
1、 是按标的物的现状委托拍卖行拍卖,即房屋作为的执行标的物,被执行时是什么状况,就按照其现有状况去拍卖。而烂尾未完工或未验收的房屋虽不具备使用条件,不能办证,但并非没有价值,不能变现。
  
2、只要拍卖的程序是合法的,的做法就是合法的。对于不能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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