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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陈进伍律师:债务人向我(已经成年)借人民币现金30000圆,并且写了借条。按照借条中规定的时间,债务人没有如数,如期归还。她现在没有工作,无偿还能力。我到法院起诉她后,法院回怎么判决和处理?1。在她已是成年人的情况下(已经成年,未婚)法院会判决她的父母替她偿还吗?2。法院会让她以家中的物品来抵债吗?3。如果法院判决让债务人在有偿还经济条件的情况下再来偿还我的钱,而债务人故意不去工作或以无经济收入的理由无限期拖欠,我该怎么办?我需要自己去提供这个债务人的经济收入的情况吗?4。法院的强制执行怎么理解?
你们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有效,你应在二年诉讼时效之内到法院起诉对方还款,以确保债权受到法律保护。对方无偿还能力,你可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对方有钱,你随时都可要求执行,不怕过时效。
你好! 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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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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