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醉驾检察院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讯一般是核实案情,履行告知义务,说明案件可能会在近期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1、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的,只能证明检察院认为没有逮捕的必要,不需要逮捕。与是否会被关押,收监,没有必然的联系。
2、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都可以不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的,经判决后,可能会被判处实刑(收监执行),也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者其他不需要关押的刑罚,(如罚金、管制)。
3、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可以说明犯罪情节不严重,有判处缓刑或者其他不需要关押的刑罚的可能。具体判处何种刑罚,最终由根据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取保候审一年后让回去签字,是要改变强制措施,因为,取保候审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